□本报记者杜亮
大美新疆粤友钱,生态为本。近日,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有效发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功能,成功调解了全区首例绿色金融案件,让原被告双方从剑拔弩张转向握手言和。
2021年2月,昌吉市多名种植户因购买苗木需要申请贷款,项目符合绿色贷款条件,当地某村镇银行遂发放绿色低息贷款。但后来因苗木价格不断下跌,导致种植户入不敷出,难以偿还贷款。银行在多次催收无果后,将种植户起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。此案因涉及种植户人数较多,处置不当有可能引发系列风险。
在自治区高院、昌吉州中院指导下,市人民法院研判形势,充分考虑原被告诉求,拿出了“一方面能有效降低绿色贷款风险、另一方面又使苗木企业可以持续经营”的双赢方案,保证了银行和苗木经营者双方的基本利益,从而使新疆的绿色金融得以持续有效地繁荣下去。
“抓前端,治未病”。去年以来,最高人民法院、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两批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,总结梳理各地“诉调联动”、探索“司法+行业”解纷的经验做法,从而推动金融纠纷更多走向“前端化解、多元化解”。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苗木经营案的成功调解就是其中的精彩一例。
人民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地方,“有诉必审,有诉必判”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庄严体现。然而,在许多经济案件里,原被告双方并无“深仇大恨”,只要自身更多的核心利益得到保障即可。如此,就使以双方各让一步的“调解”代替一纸“判决”成为可能。从更高远的角度来看,这种“和气生财”的做法体现了对经济健康发展有力的促进作用。
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,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粤友钱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法院彰显职能、用好职能。以调解的办法处理好一些经济纠纷案件,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前提下,使得经济活动产生矛盾的双方能够消弭争端,使得经济发展的脚步能够持续进行下去,无疑是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的合理体现和有利延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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